仲裁是給予各方有效、保密、最終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種靈活處理爭議的方法之一。於香港進行仲裁好處在於容易執行及其執行性與法院判決書的方式相同。
張律師具備豐富的仲裁經驗,過往十五多年曾處理多宗香港、澳門、中國、英國、新加坡及泰國不同類型的案件,基於不同的仲裁規則包括聯合國國際貿易法、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商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倫敦法院國際仲裁等等。涉及廣告、土地及發展、建築及工程、土木工程、影視、裝修工程、船務糾紛等等的仲裁案件。
即使仲裁程序經已展開,張律師亦有向高等法院成功申請相關臨時命令(根據仲裁條例第21及45條的臨時措施)的經驗,以保障申請人的利益。
中國貿易及投資
由二十世紀末期開始,中國漸漸成為領導世界經濟發展的國家之一,因而提供不少商業投資機會。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及因其地理環境與中國相當接近,早已成為通往中國內地發展的重要出入口及成為最理想協助企業在中國內地發展的城市。
本行有為本地及海外客戶提供所有法律意見及協助其業務在中國內地發展的經驗,其中包括協助成立不同類型的公司、合資或合夥人的安排(本地或中外合資)、日常運作及管理、處理爭議事宜、特許經營權及許可權、以及知識產權等等。本行客戶當中包括來自各行各業的香港投資者,海外人士,跨國企業和中國經商人仕。
本行與中國律師合作關係緊密,具有處理及協助中國內地案件的經驗及曾於訴訟初期成功取得扣押令扣押對方的物業,從而保障客戶的利益。
婚姻監禮及法院加簽服務
根據《婚姻條例》,張律師受香港政府委任為婚姻監禮人。
該婚姻條例給予結緍人士可自由選擇時間及在香港的任何地方,在婚姻監禮人主持下舉行婚禮。
張律師曾為不少本地及外籍人士擔任婚姻監禮人,並協助外籍新人辨理結婚證書加簽事宜,以便用作登記於其國家之用。
民事訴訟
本行的訴訟部門擁有豐富經驗,提供的服務範圍廣泛,包括但不限於:-
- 結構性產品糾紛
- 一般債務追索
- 司法覆核
- 專業疏忽
- 建築及工程
- 商品買賣
- 土地及物業
- 股東糾紛
- 誹謗
- 監護令(精神健康條例)
- 抵押權人
- 信託糾紛
- 勞資及僱傭
- 知識產權
- 遺囑
張律師處理過不少重要案件:-
案例一:
高等法院案件HCA 1686 of 2006涉及有關限制性條款、商業秘密及終止合約爭議案中,張律師代表第二被告成功駁回原告人的有關申索。該案件及後成為有關案例。
案例二:
區域法院案件DCCJ 273 of 2011燒香案中成功為客戶針對鄰居燒香所造成的損害及滋擾取得強制性禁制令。(燒香禁制令案是香港的首宗案例,因而被媒體廣泛報導)。
刑事訴訟
本行擁有豐富處理刑事訴訟的經驗及過往曾處理多宗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
- 陪同被告出席檢控取錄口供及提供法律意見
- 陪同證人出席及監察審訊
- 保釋申請
- 求情和辯護
- 就政府部門及工業傳票提出辯護
- 商業罪案
- 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 廉政公署、商業調查及證監會案件
建築及工程
張律師擁有法律及建築雙專業資格,對法律及建築行業具備深厚知識,善於處理工地事宜、分判商、承判商以及發展商及其顧問層面(不論爭議或非爭議)的經驗。
擁有相關專業知識有助本行為客戶由設計、建造、直到完工階段提供一切法律協助,包括相關協議書及/或日常文件草擬、日常管理及監控工程進度的優質服務,從而保障客戶最佳的利益。
仲裁條款在香港及澳門的建築行業內十分普遍,草擬不當可令仲裁原意無效。張律師有不少草擬仲裁條款及處理承建商與發展商的仲裁經驗。
張律師曾被邀請出席由香港新城廣播有限公司舉辦的“我的事務所”節目擔任嘉賓,就有關屋宇建築及建造業提供法律意見。
公司及商業
香港作為一個眾所周知的國際金融中心及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擁有獨特的文化及國際地位有助不斷吸引來自世界各地投資。本行提供廣泛的公司及商業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a) 聯營及合夥人合約
b) 股東協議書
c) 商業買賣協議
d) 併購活動
e) 重組及清盤
f) 爭議事宜
g) 離岸事宜
具備精明的商業觸覺及豐富的行內知識及經驗有助本行了解客戶所需,有效地制定策略,為客戶成功地防止及解決他們與合作夥伴的糾紛。
教育
張律師於2014年1月獲香港其中一所國際學校委任為校董成員之一 ,為該學校教育提供全方位的協助及意見,從而完善學校的運作及發展。
本行一直不斷地為香港及世界各地的大型教育機構,代理商以及特許經營商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包括成立、公司章程起草、內部經營政策、僱傭事宜、本地及海外聯營與合夥、特許經營權協議、擴業的可行性、土地拍賣、獨立承包人和代理協議、資助協議、租務事宜、學生申索及業務合作夥伴的糾紛等等。
本行亦有處理誹謗、限制性條款及商業秘密申索或抗辯的訴訟經驗。
勞資及僱傭
本行的專業法律團隊在草擬有關僱傭合約及對各種僱傭事宜擁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及提供合同、普通法和成文法法律意見,包括但不限於:-
- 保密資料及商業秘密
- 最低工資條例
- 限制性條款及該終止後的限制
- 僱員的權利及福利
- 職業安全健康
- 禁制令
- 休假權利
- 防止賄賂條例
- 終止僱傭關係及裁員
張律師過往處理不少有關僱傭的案件及成功調解僱主與僱員之間爭議。張律師亦於高等法院案件HCA1686 of 2006中代表第二被告作出抗辯,成功駁回原告人涉及有關限制條款、保密條款、商業秘密及終止合約後的限制索償。該案件及後成為有關案例。
移民
本行與移民專家及不少海外政府保持緊密合作,尤其歐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近年來,張律師過往有不少協助客戶取得不同國家護照的成功例子。
本行同時緊貼全球移民法律的變化及更新,以便為客戶提供最合適的方案取得居留權及公民身分。
下述的國家移民申請要求較為靈活及直接,為客戶普遍考慮: - 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時、拉脫維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安提瓜、格蘭納達、多米尼加、瓦努阿圖、馬爾他等。
知識產權
現今保護知識產權非常重要,能保障商標及商譽,從而維護公司目前的資產及未來的發展。
本行具有處理知識產權的經驗,為客戶草擬專利及許可權協議以保護其知識產權。
在處理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方面,不論代表原告人或被告人,本行均有豐富的跨國及本地訴訟經驗。
土地及房地產發展
土地投資、管理及發展在香港是一項重要的行業,該行業明顯地支配著香港的經濟增長。過去幾年,不少小型及中型的發展商以及一些香港的承建商與大型的中國投資者開始以本身的名義或透過合資方式投資及發展香港的土地。
本行就土地發展提供全面性的服務,從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始、公開或私人土地拍賣、地契條款修訂、S16規劃許可等等、直至樓宇開售。本行亦與稅務顧問就土地發展提供及協助稅務規劃,包括S45印花稅及企業重組等等。
本行亦具有為聯營及合夥土地發展及屋宇建築提供全面法律意見及協助。
就一手住宅樓宇銷售,本行具有豐富經驗協助發展商及賣家符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一些發展商亦會聘用本行負責其銷售的法律合規檢查。
業主及租客
租務事宜在香港非常常見,本行為客戶就商業、工業及住宅物業提供全面服務及協助,包括但不限於:-
- 租務合約草擬及續約事宜
- 許可權協議草擬
- 土地註冊處註冊
- 向稅務局提交相關表格及文件
- 處理有關業主收樓及追租訴訟
- 處理有關租客訴訟以解除其租務的責任及義務
本行亦具處理有關漏水及享用權受到干擾案件的經驗。
婚姻及家事糾紛
本行因應不同客戶婚姻糾紛的情況及所需,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
當家庭及婚姻出現糾紛,會令到各方的情緒受到困擾及帶來不少壓力,而本行專為客戶提供及時諮詢及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而減低他們的訴訟費用及長期壓力。當有關訴訟未能避免,本行的法律團隊具有處理各種由家庭糾紛引起的法律問題經驗。
本行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 婚前協議書
- 分居協議書
- 離婚訴訟
- 婚姻無效命令申請
- 贍養費(整筆、定期、按月付款)
- 婚姻居所安排
- 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命令
- 任何命令的更改及執行(包括藐視法庭)
調解
調解實務指示第31條已於2010年1月1日生效,成為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民事法律程序。
調解是另一種解決各方爭議的方法。由接受過談判和解決問題技巧訓練的專業調解員,以不偏不倚的方式負責為爭議各方協調和舉行會面,並以促進爭議各方互相諒解、積極討論及共同努力解決爭議達成和解協議。
張律師具有擔任調解員的豐富經驗,過往十多年處理超過五十多宗的案件,涉及股東爭議、漏水問題、樓宇管理、裝修、建築工程、貨品製造及銷售、逆權侵佔、租務糾紛及限制貿易條款等等。
本行的法律團隊亦具足夠的訓練協助客戶在調解會議中爭取最佳成果。
離岸法律
在香港、澳門及中國成立離岸公司是十分普遍,但能提供離岸法律意見及支援的香港律師行並不多。
張律師擁有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執業律師資格及具備處理及提供該離岸法律意見的經驗,包括但不限於:-
- 協助設立公司及處理週年事務工作
- 最新董事及股東登記記錄查册
- 向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提出更改代理人申請
- 提供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及法規意見
- 針對有關股東爭議、強制令/凍結資產令向法庭申請或作出反對
- 針對小股東提出的清盤程序向法庭申請或作出反對
- 作有關訴訟及遺囑的香港法律專家
個人傷亡
聘用稱職的律師以協助受害人在法例時限內取得合理的補償是十分重要。
個人傷亡訴訟涉及疏忽、僱員補償、違反法定責任及違反合約等等,種類其中包括:-
- 工傷/公眾場所意外
- 工業及建築意外/疾病
- 道路交通意外
- 缺陷產品
專業行業客戶
本行為不同業界及行業的專業客戶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務,包括:-
a) 建築師
b) 會計及核數師
c) 牙醫
d) 工程師
e) 物業代理
f) 醫生
g) 測量師
h) 獸醫
服務範圍包括協助草擬聘用條款、業務合作、顧問協議、更替合约、合夥人事宜、集團運作、業務合併及終止等等。
本行亦具有處理各類專業失當/疏忽的申索及代表專業人士出席紀律處分程序的經驗。
遺囑、遺產承辦及信託
本行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 草擬遺囑及遺囑修訂
- 申請遺囑認證書及遺產管理書
- 草擬擁有權的允許書及變更
- 家庭資產信託的計劃及設立
- 家庭資產安排契約的草擬及建議
- 處理遺囑訴訟
張律師曾處理多宗有關遺囑的有效性、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的權力及利益分配爭議等等的訴訟案件。其中一宗訴訟案件超過二十年,涉及在香港不同級別法院訴訟、跨國爭議、刑事調查及檢控等等。
現今社會有不少客戶因著不同理由而選擇信託分配其資產實益擁有權,同時保留管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影響力。於離岸司法管轄區設立信託方面,本行與具豐富經驗的海外信託代理及銀行有密切合作的關係。